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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十佳律师张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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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平顶山律师/平顶山律师事务所/平顶山在线咨询律师
发布日期:2011-07-14

法律援助是为了维护社会正义平顶山律师/平顶山律师事务所/平顶山在线咨询律师,保护因贫困或处于不利状态的人,使其能够得到国家在法律上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41条规定,平顶山律师/平顶山律师事务所/平顶山在线咨询律师“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又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对象可分为两种,即一般法律援助对象和特殊法律援助对象。平顶山律师/平顶山律师事务所/平顶山在线咨询律师一般法律援助对象有,本人确有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实践中有减缓收费的做法,譬如申请人有一定财产而暂不能将财产处理支付律师费的,或向对方索赔数额较大,需胜诉执行后方可支付律师费的,平顶山律师/平顶山律师事务所/平顶山在线咨询律师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可以减少或缓缴律师费。另外,因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确实需要法律帮助的,也可以得到法律援助,譬如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和抚恤金等的案件。特殊法律援助对象在《刑事诉讼法》中有规定,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当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而没有委托辩护人时;平顶山律师/平顶山律师事务所/平顶山在线咨询律师当被告人是盲、聋、哑等残疾人或者是未成年人且没有委托辩护人时;当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时,平顶山律师/平顶山律师事务所/平顶山在线咨询律师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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